关于创建市先锋工程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的通知!
一、坚持支部集体领导,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。支部按月召开一次支部会,研究讨论决策重大事项。 二、坚持每月一次党员电化教育,按期组织党员学政治、学政策、学科技,每月一次党日活动。 三、坚持按时缴纳党费,记载和公布党费收缴情况。 四、坚持党员标准,建立一支建党积极份子队伍,年初订规划,平时抓教育,培养、发展新党员,既保质量,又保数量。 五、坚持“双争双评”活动,党组织按工作目标实施,年终考核党员按责任书落实年度考评。 六、坚持流动党员管理,外出前申请登记,外出中执证流动,外出归验证汇报。 七、坚持健全党员内监督机制,端正党风、严肃党纪、团结务实、勤政为民、弘扬正气、凝聚人心。 八、坚持从严治党,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党员,对照党员标准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进行评优创先,处理不合格党员,确保党员队伍高度纯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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