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创建市先锋工程“五好”基层党组织的通知!
一、 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。 二、 学习时积极发言,结合工作畅谈学习体会,并认真记好笔记。 三、 学习实行签到上墙制度,到会划“ √”, 请假划“ △”,缺席划“×”。 四、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人,实行请假制度,本人提出请假报告、说明理由,经支部书记批准,方可请假。 五、 对请假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,实行补课制度,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督促其进行补课,直至学完缺席的全部学习内容。 六、 对无故缺席,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,缺席一次,对其批评教育补课,对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发出书面告诫书,除批评教育补课外,在支部大会上点名批评并列入末考评定格计分的内容之一。 七、 无论集中学习,还是分散学习,都要认真记好笔记,支部进行定期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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